南充市发展和鼎新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划定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打算统计局),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南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KU酷游官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度发展鼎新委等部门关于算帐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定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依照《福建省人民当局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算帐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执行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部署,凭据《南充市发展和鼎新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南充市算帐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工作分工及成立结合工作机造的通知》(莆发改〔2021〕249号)心灵,结合我市现实,现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划定通知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取缔不合理收费
各地发改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依照《南充市发展和鼎新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发展和鼎新委员会关于算帐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发改函〔2021〕10号)要求,全面算帐取缔不合理收费,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加强政策宣传。国办函〔2020〕129号文化确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自2021年3月1日起全数取缔。
二、明确有关收费政策
各地发改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严格执杏锥福建省定价目录》的水、气建设装置费价值政策;持续收取高靠得住性供电用度,持续执行余扰奏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半征收政策。接入工程用度(即建设工程装置费)按下列划定执行:一是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领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长至用户构筑区划红线,除司法律规和有关政策还有划定表,不得由用户承担构筑区划红线表产生的任何用度。二是从用户构筑区划红线衔接大公共管网产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部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划定由当局承担的部门,财政部门应实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建设,或者由当局直接投资建设。三是构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网的建设装置、更新刷新、维建守护等用度已由当局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四是新建商品房、保险性住房、拆迁安设房等构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装置用度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表向买受人收取。
三、落实收费公示造度
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元该当向社会公开服务尺度、资费尺度等信息”的有关划定,所有收费项目尝试明码标价,2021年9月底前向社会颁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政策凭据等,实现清单之表无收费,并报送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发改部门。
四、美满供水价值机造
各地发改部门要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加快成立健全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进节约用水的价值形成机造,进一步美满供水终端价值与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值联动机造。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思考企业出产经营及行业发展必要、社会接受能力、推进全社会节水等成分,合理造订并动态调整供水价值。至2021年已超过5年未调整水价的县(区、管委会),发改部门要实时启动水价调整机造,必要调整水价的要在2022年底前实现。当水价不能按价值成本监审了局调整到位的,本地当局应赐与补助。构筑区划红线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设施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治理的,其运行守护、建理更新等用度计入供水成本。
五、落实电价政策
各地发改部门及供电企业要凭据国度、省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有关电价政策。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落实基于产业政策、能耗尺度等的差距电价、阶梯电价等政策。
六、美满配气价值机造
凭据《国度发展鼎新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值监管的领导定见〉的通知》(发改价值〔2017〕1171号)要求和我省天然气价值治理有关划定,依照每三年校核调整一次的准则,校核调整我市配气价值。由城镇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至构筑区划红线表的管网,企业自用的储气设施,以及其他与配气业务有关的设备设施等,纳入配气价值有效资产。城镇燃气企业因采购储气设施天然气、租赁储气库容增长的成本,可按法式通过终端销售价值合理沟通。
七、规范当局定价行为
各地发改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度发展鼎新委《当局造定价值成本监审法子》和《当局造定价值行为规定》,依法推广定价法式,依照我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成本监审和定价法子,明确成本组成,充分思考市场供求情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社会接受能力等成分,合理造定价值。少数尝试当局定价或当局领导价的工程装置收费,要合理确定利润率,偏高的要尽快降低。加强成本和价值信息公开,保险用户知情权。
八、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
各地发改部门要监督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严格依照当局划定的销售价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用度。持续发展算帐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严格落实《福建省发展和鼎新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值行为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514号)。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元或幼我不得在水电气用度中加收其他用度,对具备表计前提的终端用户,应依照当局划定的销售价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前提的终端用户,水电气用度应由终端用户公等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守护用度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公共收益和公摊用度解决,不得以水电气用度为基数加收服务类用度。经营者应在2021年底前成立健全各项收费及用度分摊有关信息的公示造度,实时向终端用户公开。严禁以强造服务、绑缚收费等大局收取不合理用度。
九、不休提高企业服务水平
各地发改部门要监督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依照“规范化、尺度化、方便化”要求,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尺度,取缔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造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尺度,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不变、价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
十、加强宣传疏导
各地发改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通过多种渠路、多种方式宽泛宣传算帐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沉要意思和有关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实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优良舆论氛围。
南充市发展和鼎新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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